作者| 树ki

来源| 东京新青年

  7月19日下午,日本神奈川县横滨市发生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

  一名年仅3岁的中国男童在住宅区道路上横穿马路时,与一辆正在行驶的厢式货车发生碰撞。男童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救治,但最终因伤势严重不幸身亡。

  根据日本电视台和TBS等媒体报道,事故发生在当天下午6时左右,地点位于横滨市南区的一处住宅街附近。

  警方公布的信息显示,遇难男童今年3岁,是一名保育园儿童,具有中国国籍,居住地点距离事发现场不远。

  事故发生时,这名男童的祖母位于道路另一侧。男童为了走向祖母,独自横穿马路,随后被一辆厢式货车撞倒。

  报道指出,男童横穿道路的位置并未设置人行横道,路面宽度约为3.3米。

  事故发生后,男童被救护人员紧急送往医院。尽管医护人员进行了救治,但男童最终仍被确认死亡。

  警方随后以涉嫌过失驾驶致人受伤为由,当场逮捕了驾驶涉事车辆的52岁日本男子青山洋久。

  随着男童死亡,警方已经将案件调查方向由“过失驾驶致伤”调整为“过失驾驶致死”,并继续对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展开调查。

  面对警方询问,青山洋久承认自己驾驶的车辆撞到了男童。

  他还表示,自己在驾驶过程中感觉车辆似乎压到了什么东西,于是立即停车确认,随后意识到自己撞到了人。

  真的令人痛心......一个年仅3岁的男童,就这么失去了自己鲜活的生命。不敢想象马路对面的祖母,以及这名男童的父母会有多伤心欲绝。

  对此,日本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对于男童离世表示悲切的同时,一部分日本网友竟表示为何日本警方要公布日本司机的姓名......

  谨向不幸离世的孩子致以深切哀悼,并向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

  不过,对于一名在没有信号灯、也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穿马路的行人,撞到他的司机真的有必要被公开姓名吗?

  有时候,看到这样的报道,我会产生类似的疑问。

  我想媒体应该有相应的报道规则,但这些规则是否也可以进行调整,尽量避免让普通公众产生不适或违和感呢?

  也有日本网友表示司机也是可怜,在住宅区一个没有信号灯的地方撞到三岁孩子,可能是因为孩子身高太矮,没办法第一时间确认才撞上。还认为祖母也有责任,竟然眼睁睁看着孩子从人行道过来跑向自己。

  孩子才3岁,而且事发地点也没有人行横道。

  假如我是孩子的奶奶,我会自己走到马路对面去接孩子,要么抱着他过马路,要么带着他从其他更安全的地方一起通过。

  在这种没有任何过街设施的地方,突然出现一个3岁的孩子,因为孩子个子很小,司机可能也很难及时发现……

  孩子不幸去世,当然是一件非常令人痛心的事。但另一方面,我也觉得司机因此被逮捕,多少有些可怜。

  这是一起令人无比痛心的事故,一个幼小的生命就此逝去,令人难以言表。谨向逝者致以最深切的哀悼。

  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仍有必要等待警方今后的调查结果。但为了不让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我认为每个人都应重新提高对交通安全的重视。

  在没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驾驶员不仅要注意避免漏看行人,也要考虑到儿童有时会突然做出难以预测的行动。因此,尤其是在住宅区内,更应降低车速,充分观察周围情况。

  这起事故也再次让人意识到,谨慎驾驶和时刻注意道路安全是多么重要。

  可以看出,大部分日本网友都是觉得司机也是无妄之灾。

  傍晚时分,一个3岁的孩子独自在街上走动。

  报道中只写了孩子当时正在过马路,却并没有说明他是不是在慢慢行走。也有可能,他当时正朝着祖母所在的方向跑过去。

  即使司机在接近交叉路口时已经减速,也有可能因为3岁幼童突然冲出,车辆来不及避让,在撞到孩子后又缓慢地从其身上碾过。

  我认为,如果车辆装有行车记录仪,就应该根据影像对事故经过进行认真、全面的调查和核实。

  甚至有的日本网友觉得司机应该无罪释放。

  一个3岁的孩子“独自过马路”这件事本身,就让人感到有些不太正常。

  可能存在的情况,一是孩子擅自挣脱后突然跑出去,二是孩子偷偷从家里溜了出来。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仅仅要求家长时刻注意,也存在一定限度,因此应该借助必要的防护工具来避免事故发生。

  例如,在不得不暂时松开孩子的手,或者孩子可能擅自挣脱并突然跑走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儿童防走失牵引绳;如果孩子可能独自从家中跑出去,则可以在门上安装孩子够不到的辅助门锁。

  就此次事故而言,假如监护人没有尽到充分的看护责任,那么我认为司机不应受到刑事处罚,可以被判无罪。

  一部分日本网友认为这名男童的祖母也应当被处罚。

  有时会听到一些老人对帮忙照看孙辈感到不安的说法。

  因为一旦发生什么事情,责任就会落到自己身上。随着年龄增长,可能已经跟不上年幼孩子的行动,也难以预判他们下一步会做什么。

  这起事故中,不仅司机可能会被追究责任,孩子的祖母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不过,也有必要认识到,把孩子托付给祖母照看的一方,以及不幸去世的孩子本身,也并非完全没有责任。

  正如部分网友所说,幼儿在道路附近活动时,需要处于成年人的持续看护之下。尤其是在需要过马路时,即使道路看起来很窄、车辆很少,成年人也应确认孩子始终处于自己能够控制和保护的范围内。

  不过,在警方调查结果公布之前,也不应仅根据“男童独自横穿马路”这一信息,将全部责任简单归结于男童家属。

  道路交通事故往往由多个因素共同作用造成。驾驶员在住宅街和无信号交叉口行驶时,同样负有观察道路情况、控制车速并预防行人突然出现的义务。

  特别是在住宅区、学校、保育园、公园和商店附近,驾驶员应当预想到儿童可能出现。儿童的行动具有突然性和不可预测性,司机不能只观察与成年人视线相当的高度。

  还需要主动留意道路两侧、路口边缘以及车辆和建筑物形成的视野盲区。仅凭儿童身高过矮,不在视线之内这个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进入住宅区和无信号交叉口后,司机必须降低车速,并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特别是在傍晚、道路狭窄和视野受限的情况下,更不能仅凭“平时这里没有人”作出判断!

  一个孩子的生命,可能就在成年人一次疏忽、一次判断迟缓或一次未能及时确认中消失。

  愿逝者安息,也希望类似的事故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