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支付五十多元,线下取到的电影票上,票面价格却赫然印着40元甚至35元。那10到20元的差价,去哪儿了?

8月1日,记者通过某互联网购票平台,购买了两张某影城当天下午时段的电影票。平台显示,两张票总计约108元,平台自动使用了账户中的VIP优惠券后,实际支付103.9元,实付单张约52元。支付过程流畅,“确认支付”页面明确显示了总价103.9元,订单详情里亦然。整个过程中,记者没有见到任何关于“票价”与“服务费”的加粗、弹窗或独立说明。

取票后,差距出现了,纸质票根上清晰地印着:票价40元,服务费0元,影厅服务费0元。

随后,记者通过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影票验证小程序扫码验证,电子票面显示内容与纸质票面一致:票价40元,服务费0元。与手机里的支付记录相比,每张票有约12元莫名“消失”了,这不禁让消费者困惑:“这差价的钱,到底付给谁了?”

就票面价格一事,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影院工作人员,影院表示由于不是在影院平台或线下购买的电影票,不清楚票面价格差异原因,建议咨询购票平台。

随后,记者通过购票记录联系售票方,在线客服回应称票面价格与售价无关联,票面价格属于影院与院线结算价格,高于票面价格的部分归影院方,票面价格则用于计算票房。

对此,记者采访了湖南某影院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透露,电影票的定价体系、规则较为复杂,商业院线要保障片方划定的最低结算价,有的片子还有全国统一定价,有的按照一二三线城市分级定价;还有部分影院有独立定价规则,影院本身也确实有部分调总价的空间,同场次内会因为座位的观影位置不同而有差价,但是票面上服务费和代收费都显示0元这个情况,明显有问题,“一般网络购票我们会有关于服务费的额外说明。”

票面价格迷雾是否侵害消费者权益?湖南春鸿律师事务所律师邝友程表示,这要看平台是否在购票页面明确标注票价与服务费分离的明细,消费者能否判断12元差额的性质(即是合理的服务费还是隐性收费),确认支付前的“确认订单”页面是否以显著方式加粗、弹窗、独立说明栏展示了票价构成明细,是否能与其他影院或平台进行价格比较。如因信息不对称,使得消费者在未能充分了解交易对价真实情况的基础上作出购买决定,破坏了交易的公平性,则有可能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