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人工智能安全开发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金融机构应将合适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适当的业务场景,推动人工智能在加强金融风险管理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穿透管控关联交易、资金运用等重点领域风险问题。
《意见》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立一站式人工智能开发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业务应用和配套能力体系建设;鼓励大型金融机构发挥示范作用,向中小金融机构输出人工智能技术和管理经验。
《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应定期开展对人工智能应用风险及管理措施的评估审查,有效应对金融业务侧可能产生的投资策略趋同、放大市场波动风险,严禁滥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虚假信息、操纵市场价格。
《意见》明确,机构客户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和隐私数据不得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训练和优化,有效防止客户隐私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