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延观风
“他们诋毁民营企业!”“他们怎么诋毁的?”“他们把互联网平台干的事披露出来了!”
4月17日,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公告,对7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幽灵外卖”现象处以近36亿元的重罚。17日晚些时候,新华社发布纪实,披露了案件查办细节,拼多多暴力抗法行为首次进入公众视野。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市场监管总局管理的《中国质量报》再发查案纪实,更详细地披露了各个平台抗拒执法的丑态,包括拼多多堪称电影场面的夹手、推搡、假摔、吞纸剧情。
官方很少这样层层递进披露办案细节,全国网友连吃大瓜,注意力都被吸引到了拼多多的疯狂表演上。除此之外,本次查处案件在经济上的关键在于,揭破了平台提供“技术服务”“推流服务”的伪装,暴露了其收赛博地租、吸血商户和消费者的本质。所谓的“科技”企业,正在逐渐演化为网络空间中大筑坞堡的南霸天。
如何把一个程式古板的官僚部门惹生气?
以往相关监管部门公布对企业的处罚信息,大多限于公事公办地发一个公告,简略描述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和处罚结果,就连违法违规事实细节都很少描述。尤其是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民企信心”的大环境下,对于涉及民企的违法案件,监管部门在查办时小心翼翼,生怕企业没冤喊冤打造受害者人设;凿实查处后,也尽量避免把民企到底干了什么公之于众,背后心照不宣的考虑就是“避免损害民企形象”。
但这次市场监管部门明显打破了隐忍克制、减小影响的“潜规则”,在公布处罚决定后,很快在央媒上发布案件追踪报道,详细描述转单、资质造假、跑通审核等违法行为,曝光暴力抗法。下一个工作日,又在自家媒体把拼多多的暴力抗法小电影绘声绘色讲了一遍,一定要把新华社不方便报道的细节补上。
有过体制内或大型企业工作经验的朋友或许有亲身体会,以科层制运作的组织,最擅长在程序、层层审批中把一线办事人员的情绪和冲动消解掉。然而这次办案让一向颇显程式古板的部委表现出了愤怒的情感,可见这次专案组在查办过程中受到了多大的折磨和窝火,相关平台行为的性质有多恶劣。
在处罚公布前挺长时间,拼多多和执法人员爆发肢体冲突的事情就有在相关部门和行业内传播。笔者听说后感觉这事属于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情理之中是因为,从各种渠道接触下来看,以蚂蚁上市被叫停为分水岭,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中高管理层对体制的不满乃至敌意在持续积累。很多人并非出自在规则下进行政商博弈、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理性动机,而是纯粹的情绪驱动,还可能混合键政人常见的逢中必反、外国月亮都圆的心态。
带点阴谋论地说,现在各种平台上对体制的无脑攻击内容之多、传播之便利、监管力度之弱,不全出自坏消息流量更高的商业考量,背后少不了平台中层的夹带私货。对抗监管,他们不干这种事才奇怪。
意料之外是因为,这种敌意竟然驱使他们选择最简单也最没用的暴力对抗,无法有效掩盖问题,只会让事后铁拳挨得更重。直到细节被公开报道出来,笔者承认自己的想象力还是太局限了。
长期以来,互联网公司标榜自己年轻人多、科技感强,开明活泼、登味儿少,但从他们抗法的行为看,对员工驯化裹挟,对执法人员碰瓷或煽动群体冲突,用的还是撒泼打滚的典中典套路。
平台自己也心知肚明,在商业运作中干的违规违法、损人利己的腌臜事,只要放到阳光下,妥妥都能算“侵犯民营企业名誉权”,所以在公司内外都执行了比传统企业更强的信息管制。从网易粗暴驱赶被非法裁员的患病员工,到阿里屡屡曝光的“破冰文化”,再到B站、拼多多年轻员工猝死后神奇消失的舆论,虽然很多帖子被平台利用主场优势“蒸发”了,但群众的记忆可不会轻易消失。
在疫情期间被炒上天的“吹哨人”概念,被窄化为针对体制勇敢揭发(而且他们热捧的吹哨人并不符合吹哨人的定义),然而在这个概念的发源地欧美,民众监管利剑同样指向企业。现代国家为人民主权负责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然而企业无需为公众利益负责,决策执行的透明度实际上低于政府,为防止企业在黑相中执行不利于公共利益的政策,欧美对揭发此类行为的告密者给予高额奖励和严格保护。
国内这样的制度虽然有所提及,但从未健全落地,保护了企业的秘密、损害了公众的利益。笔者曾在某个场合听某短视频平台内容高管大谈特谈如何通过算法吸引用户投入更多时间,私下里吹育儿经时他又说绝不让自己女儿刷他所供职的软件。不知天天喊着“阳光化”的那批社会良心,愿不愿意呼吁一下相关平台公布他们设计产品算法的会议纪要呢?
平台收费模式是典型的依托权力寻租
戏剧化的暴力抗法情节吸引走了公众的大部分注意,但这次查案暴露出的平台收费模式同样值得咬住不放、穷追不舍,即平台的收费模式早就从提供技术服务的回报,变为依托垄断权力爽吃赛博地租。
向别人收钱的模式,主要有两种:其一是固定价格,我为你提供商品或服务,收取与之相对应的价格;另一种是抽成,我直接从你的所得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数额。前者是相对公平的市场交换,后者一向是权力拥有者的特权,潜台词是“我有权在不为你提供直接回报的前提下,占有你的劳动成果”。
政府税收是典型的抽成模式。历史上各国政府管理能力达到一定程度,主要税种都从人头税等定量税转向比例税制,比如古代的什一税,现代的消费税、个人/企业所得税等。政府占有公民劳动成果的依据当然是对暴力的垄断,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政府权力受到约束和监督,征收上来财政资金的用途也必须为整体公共利益负责。
另一类抽成来自所有权,比如股东对企业经营最终剩余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再如地主向佃农提供自己所有的土地,在不参与生产过程的情况下,仅凭所有权抽取农民一定比例的劳动成果。现代房东亦然,表面上租金并不按租客收入的比例抽取,但租客收入的涨幅往往会被房东吃进。
多说一句,关于所有权的契约,必须依靠国家暴力确保执行,保护谁的所有权、优先保护哪一阶级的所有权不是经济问题,是不折不扣的政治问题。因此把“私有产权”是为一种先天的、自然合理的神圣造物,却要求政府退出的言论,都是看不透事实本质、陶醉于片面现实的虚妄之言。
还有一类抽成披上了市场交易的外衣,试图以提供要素或服务掩盖寻租的本质。比如律师获得一定比例的胜诉赔偿金,投行按比例收取证券发行费用,相比所提供的专业服务,他们能赚这些钱更多依靠对人脉等社会资源的垄断。再如中介按成交价收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费,靠的并非经济理论中“消灭信息差”的服务贡献,在很多场合下中介反而是维护和扩大信息壁垒的罪魁祸首,甚至不乏直接下场操弄成交价格的案例。
互联网平台崛起时,是一种运用数字技术在更大范围、以更高效率撮合交易的中介,随着数据的积累、市场渠道的整合集中、算法对劳动者商家的控制加深,平台企业已经无限接近纯靠垄断地位寻租的赛博地主。
从“中介”到“地主”,抽成始终都是平台向商家、劳动者、消费者等收费的最主要方式。不论其拥趸如何洗白,这些所谓“科技企业”从来不是以技术服务为生存之本,而是以垄断权力为生存之本。前一段时间被启动调查的携程,胆敢在不征求商家同意的前提下直接用算法下调产品售价,控制企业定价行为的权力和能力连苏联计委都望洋兴叹。
消费者也绝非平台低价优惠活动的受益者。这次曝光的“转单制”分明就是国企承包工程层层转包的翻版,与甲方直接对接的“总包”不用干活拿走一半的货款,平台拿走1/5,分包中介雁过拔毛,接单干活的分包和骑手用不到1/4的货款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服务,自己买的便宜东西到底便宜了谁?
转单制进一步揭破了平台“卖技术服务”的外衣。平台解释幽灵外卖开绿灯,是因为“不给过商家就去别的平台了”。滑天下之大稽,仿佛这个市场只有几个蛋糕店、但有无数个平台在竞争一样。无非是平台内部人员和这些幽灵外卖店有利益绑定,而企业中既无纪委也无吹哨人来维护公共利益,能够让这套层层转包的垄断逻辑悄然运行如此之久。
更理论地讲,公共产品的两大特征是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其中非排他性指产品一旦被生产,再向额外一个消费者提供该产品的边际成本为零或很小。
比如,收费公路是典型的非竞争性准公共产品,修成后跑一辆车带来的潜在维修成本,相比投资成本来说很小。这意味着,收费公路在运输服务中发挥着必要但不主要的作用,这种准公共产品的定价不能完全遵循依据垄断权大小谈判的纯市场模式。我国收费公路主要根据里程和车型载重,也就是使用公路产生的边际成本确定收费,收费标准还要政府审批、上级财政交通价格部门备案。你能想象高速公路按客车乘客的总收入,或货车载物的货值按比例抽成吗?
平台提供的服务具有典型的非竞争性公共产品特征,搭建好网络、算法等之后,每一单交易需要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然而平台能够把准公共产品搞出地租一样的收费方式,从商家、消费者、劳动者三方猛薅羊毛,必须归功于对垄断权力的最极致运用。
监管的尴尬与无奈
中国质量报用很大篇幅渲染专案组如何与平台的软硬对抗行为斗智斗勇,监管人员加班加点、克服伤病,最终伸张法律正义,算是经典的宣传样板戏。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管人员的辛酸、无奈和窝火,要远超宣传稿件能写出来的程度,他们在打一场制度不健全、力量极匮乏的持久战。
面对平台花样百出、不断翻新、高度隐蔽的违规行为,监管部门根本没有足够的人手来进行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的苗头性违规行为。即使像本次查办打大会战,百余名监管人员分派到7家平台企业,十多个人面对的是企业上百人的法务、技术、产品、审核乃至安保队伍,难免分身乏术、被对方的人海战术死死拖住。
而且,平台违规大多隐藏于庞大的数据和复杂的算法之后,监管部门在算法审计的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方面严重滞后于执法需要。
制度建设方面,数据和算法不需要外部存储或备案,企业可以自主决定拿出哪些数据接受监管、什么时候拿出数据接受监管。从报道中可以看出,监管人员在提取固定证据时,可谓是处处被动。
能力建设方面,现在我们的公务员招考制度和薪酬体系决定了,招不到很多计算机技术过硬的监管人员从事算法审计。面对企业高度复杂(或者屎山)的算法代码,以及人为堆砌的技术壁垒,监管“矛”的锐利程度严重不足。
“幽灵外卖”的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比较简单,无论餐饮资质造假还是违规转包,都是板上钉钉的违法行为,难点在于摸清违法行为的规模。但现在很多监管执法的难点在于论证企业“有没有违法”,最典型的就是反垄断执法,需要投入大量精力进行经济上、商业上的研究论证,并走过漫长的司法程序,专业的执法力量更显捉襟见肘。黑色幽默的是,平台企业高薪聘请与反垄断部门博弈的,恰恰是后者的前领导/同事。
诚然,以往我国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存在诸多乱象,不法干部借检查监管上下其手牟取利益。但在公务员队伍得到大力整顿、企业违规却更新迭代的今天,通过舆论操弄,涉企执法被彻底污名化了。
很多监管部门在检查执法时束手束脚,一些正当的接诉检查行为也被叫停,生怕被投诉甚至闹出舆情,被扣上“破坏营商环境”“打击民企信心”的大帽子。这两年消费者投诉数量持续快速增长,不完全是维权意识增强的结果,监管松弛、违规企业信心大增才是根本原因。
相比资本主义国家,我国的监管体系已经足够温柔谦抑。去年各方外卖大战严重侵害商家利益,也只是被约谈而没有遭受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处罚。从目前看,监管部门处罚7大平台的公式仍然是“违规店铺数×单家店铺罚金”,软硬兼施阻挠执法付出的额外成本是0。在国外,暴力抗法就算不吃枪子,也是要吃牢饭的,当年安然在接受调查后销毁关键文件,高管数罪并罚,判的比我们的一些贪官都重。
对违法行为的纵容是对公平竞争环境、营商环境和遵纪守法者的最大伤害。幽灵外卖的查办结果大快人心,但必须从制度上形成强大约束,打击平台地主吸血赛博地租的行为,让经济循环重新畅通起来。
一是充实执法队伍。坐在办公室里研究怎么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空谈岗位可以大幅缩减,编制和经费向市场监管一线倾斜,切实提高违法行为被查处的概率,提高执法震慑力。打破条条限制、成立专门的平台监管机构,集中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算法审计、劳动监察等条线力量,获得和平台高薪法务技术团队battle的实力。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中国政府自古以来就懂要编户齐民、造土地鳞册,需要对平台企业数据存储提出要求,由社会公众共同形成、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数据决不能成为赛博地主的土地。数据二十条回避数据所有权问题,就是在回避公众是否对自己行为产生的数据有监管和索取回报的权利,平时最爱叫唤“保护产权”那批人这时候就不喊保护公众数据产权了,有关部门不能受企业影响一直装糊涂。算法动态备案也要提上日程,确保对平台行为的监管处于先手。
三是探索符合公共利益的平台经济商业模式。事实证明,产权不是决定企业行为模式的根本原因。幽灵外卖事件中,享有超级垄断权的平台企业的行为甚至不太像总包国企,而更像从层层转包中层层捞钱的不法发包方(违纪干部)。既然平台企业占尽自然垄断、非竞争性等等公共产品属性,那么自然要像国企乃至政府一样,接受公共利益的监督和制约。
当然笔者清楚,平台算法和服务不能简单用收费公路类比,需要不断更新迭代、升级服务体验,国有化的呼声并不是最符合公共利益的路径。但是,还有很多方法倒逼私营企业更多对公共利益负责,包括引入吹哨人制度,针对赛博地主兼并来的电子土地征收数据税(大清都懂的摊丁入亩,如果数据难以确权到社会公众,这个政策就应当实行),强制平台收费模式和商户/劳动者收入脱钩、和提供服务的边际成本挂钩等等。
总之,平台不能再一天到晚盯着国人的衣食住行盘算用现在这套商业模式榨出更多资源。已经有如此之多的社会资源汇集于此,必须利用自己的体量和技术积累,探索真正的技术创新前沿,成为提供科技公共产品的平台。要么主动促进万物生长,要么一鲸落万物生,这是现代经济治理下平台巨头必须回答的“二选一”。